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本报讯(记者 任乐天)10月1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辽源两级法院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专项整治活动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辽源两级法院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专项整治活动成果,通报了具体案例。
    自8月初活动开展以来,辽源两级法院集中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363件,成功调解撤诉347件,调撤率达95.59%,案件平均审理时间13.63天。在案件审理期间,辽源两级法院充分发挥“111”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及“1+3”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利用网格员、群众代表对各自网格住户知根知底的优势,确保矛盾问题苗头第一时间解决。同时,多方联动,把调解工作贯穿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始终,做到源头化解一批、诉前调解一批、诉中撤诉一批、快速审理一批。
    会议通报了两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例,对每起案例判决依据进行了详细解读。通报结束后,法官回答了记者提出的“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服务人能否采取停止供电、供水及限制业主进出小区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物业服务人拒不移交有关资料,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现行法律法规有无专门针对此类行为的处罚措施”等物业服务纠纷相关问题。
    辽源广播电视台、辽源日报社、北方法制报等新闻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