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七项行动”办好群众急难愁盼实事

我市开展“七项行动”办好群众急难愁盼实事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日前,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重点围绕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儿童、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退役军人、老干部等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七项行动”,办好群众身边急难愁盼实事。
    开展“老年人关爱行动”。组织开展老年群体走访慰问和帮扶救助活动;持续优化高频涉老领域服务流程,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加强基层场所和基础设施建设,组织举办医疗、法律、文娱等活动,强化老年群体精神文化、医疗健康和权益保护等方面保障。
    开展“青少年护航行动”。深入实施“三早”育苗工程,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法治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深化“大学区”管理改革,落实“双减”政策,加强师风师德建设;强化困难学生帮扶,开展校内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提升教育综合服务质量。
    开展“妇幼守护行动”。实施妇女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保障妇女就业创业机会;推进落实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救助活动,加大留守儿童关心关爱力度,守护妇幼身心健康;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激发办园活力;开展儿童及婴幼儿用品质量抽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开展“残疾人家庭帮扶行动”。统筹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生活保障、法律服务水平,推进康复体育进家庭;加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及村级残疾人服务场所建设,健全完善残疾人法律服务体系;实施“扶残助学”项目,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力度,强化残疾学生就学和残疾人就业保障。
    开展“脱贫家庭增收行动”。围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推进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和“百企进百村”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拓宽村民增收致富渠道;加大对脱贫家庭关爱服务力度,不断加强脱贫家庭生活保障;推进“千村示范”创建百日攻坚行动,打造一批具有辽源特色的示范村、先进村。
    开展“退役军人暖心行动”。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帮扶援助工作,指导帮助申报相关待遇;强化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就业保障,通过推荐就业、扶持创业、自谋职业等方式,解决退役军人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
    开展“老干部关怀行动”。组织开展老干部走访慰问活动,加大离休干部、困难老党员帮扶力度,做好生活补贴和帮扶资金发放工作;认真落实老干部待遇保障,加强老干部服务中心建设,推进老干部服务精细化、规范化。 (组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