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委专题巡察组向县供销合作社反馈巡察情况

东辽县委专题巡察组向县供销合作社反馈巡察情况


    本报讯(记者 于芯)根据东辽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9月23日,县委专题巡察组深入县供销合作社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县委专题巡察组组长战明涛反馈了专题巡察情况,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同志出席会议,传达了县委书记王伟国同志在听取十二届县委第八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县供销合作社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4月19日至6月19日,县委专题巡察组对县供销合作社开展了专题巡察。巡察期间,县委专题巡察组牢牢把握政治巡察要求,围绕“六看”监督重点,通过开展个别谈话、受理信访反映、调阅资料、下沉了解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顺利完成了专题巡察任务。
    巡察中,发现县供销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推进迟缓;党组织担负起本系统全面领导的政治责任不够,党的领导意识淡化;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不够严肃;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功课不足。
    战明涛提出了六点整改意见: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及省社重大决策部署。二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三是认真履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责,切实增强派驻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四是带头廉洁自律,保证本系统重点领域权力运行健康。五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六是厘清巡察整改责任体系,认真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同志强调,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识巡察反馈问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准确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要求;要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重大政治意义,使巡察整改取得实效,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县供销合作社党组主要负责人表示,要全面认领、认真对待、坚决整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题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要明确问题整改目标、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筑牢制度的笼子;要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把专题巡察成果体现到加快推动县供销合作社各项事业发展上来。
    县委专题巡察组成员,县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和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