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动法治辽源建设取得新成效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动法治辽源建设取得新成效
辽源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慈向东


    习近平法治思想视野宏阔、逻辑严密、论述深刻、系统完备,凝聚了法治建设的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是我们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统筹协调部门,辽源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在推进法治辽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不断开创法治辽源建设新局面。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着力在系统把握、融会贯通上下功夫,推动各级法治部门积极开展研讨交流、专题培训,真正学深悟透、全面掌握“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牢牢把握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推动学习走深走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是持续深化全面依法治市。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分别制定我市的实施方案或者落实举措,完善全面依法治市框架体系。对内打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个环节,加强协同互动,对外建立健全专家决策咨询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智囊作用。持续深入开展全面督查,在加大力度、突出重点、提升质效上下功夫,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达标创建、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加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力度,推动党委、政府和部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履职尽责。紧紧围绕市人大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安排,认真研究把握我市行政立法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
    四是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制定落实好“八五”普法规划,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突发事件应对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落实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方式,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紧扣“两快两全”目标,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推进各类调解统筹联动,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