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为民初心继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守为民初心继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系列评论之三
本报记者 李锋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我们就要坚守为民初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在发展中改善民生,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继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就要紧盯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办好民生实事。要稳定重点群体就业,持续推进文教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确保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稳步增长。加快实施市中心医院、辽源五中异地新建、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补短板工程,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加快“三医联动”等民生领域改革,完善“三孩”政策配套支持措施。要继续推进乡村发展振兴,深入贯彻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场推进会议精神,下大力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抓好粮食生产,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人才振兴。
继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就要着力提升城市品质,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城市的发展,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城市发展、提升城市品质,是我们建设和管理城市的目的所在。为了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就要持续推进城市“双修”和城市更新,加快路桥工程建设进度,在东辽河景观带、龙山公园等典型建筑实施夜景观亮化美化工程,开工建设林苑公园生态水系,抓好东山公园、龙山公园山体公园的收尾工程。开展楼体立面、广告牌匾专项整治行动。加快南部新城和北部新区建设,拓展城市空间、完善城市功能。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牛鼻子”工程,牵引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以文明城市、文明风尚、文明行动引导广大市民提升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增强文明素质。要强化污染防治,巩固东辽河治理成果,深入实施“三百工程”,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继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就要完善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幸福生活的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就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抓紧出台“八五”普法规划,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构建“111”平安模式。深入开展整治非法宗教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坚决落实“一精准三确保”要求。
民生连着民心。我们要坚持人民至上理念,牢记初心使命,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把继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承诺落实到具体行动中,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