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新工作方法 高效办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

我市创新工作方法 高效办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


    本报讯(记者 汪琳 吴培民)自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辽源后,我市各县(区)、各部门迅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快速落实、即知即改、常态督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环境问题。
    为切实解决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及群众关心关注、举报反映的环境问题,辽源市创新采取“二三一一”工作法,确保交办案件得到高效、快速办理。按照“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双线同时进行办理”的案件处理程序,科学、精准、迅速处理解决督办发现的各类环境问题;对交办的信访案件,采取“第一时间研判、明确承办单位,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亲自赶赴现场进行核实,承办单位第一时间反馈案件办理结果”的“三步走”方法,压实责任,层层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办结时限。同时,严把审核“一会商”,第一时间进行会商,对案件逐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案件办理依法依规准确无误;实行办理结果“一报告”,第一时间将案件办理结果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确保信息及时有效公开,解决群众困扰、消除群众疑虑,达到群众满意的整改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