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俺村通了水泥路
市财政局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本报讯(记者 李及肃)近日,记者来到由市财政局包保的脱贫村东辽县凌云乡化龙村采访。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16年以来,市财政局先后选派2名优秀干部到化龙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几年来,为群众做了许多实事好事,得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截至2020 年末,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均已达标;脱贫户人均纯收入超过4000元,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安全住房、 安全饮用水、生活用电及广播电视均有保障,村卫生室、文化室、 通村公路、通讯网络及集体经济均达标。
    几年来,包保部门共筹措资金640万元,主要用于化龙村道路养护、村部建设、环境整治等,极大地方便了村民的生产生活。采访中,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对记者说:“我以为这辈子不会看到俺们村通水泥路了,多亏了财政局的包保干部。”化龙村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在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化龙村修建了300平方米标准化村部一座、1000平方米的文化大院一处,还为我们村安装太阳能路灯15杆。同时,积极协调市环卫处,为村里安置60个垃圾箱和22台垃圾车,对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美丽乡村起到了重要作用。农村危房改造和饮水安全等安居工程也同步进行,共为包保10户脱困户修缮安全住房、打水井16口,解决了农民群众安全饮水问题。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说:“财政干部在深入化龙村走访脱贫群众、了解群众日常生活情况中,真正做到了党员干部在实践中学、在为民服务中学,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