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本报讯(记者 于芯)近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吉山同志以一名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会议。
    会上,全体党员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分享学习心得体会。大家表示,一定传承发扬好伟大建党精神,牢记“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刘吉山检察长在分享学习心得中指出,全体检察干警要通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进一步坚定共产党人的信仰、信念、信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检察力量。要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进一步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服务大局、自觉站稳人民立场,努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要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进一步端正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做有志气、有骨气、有底气的检察干警,从而使生命更有价值、人生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