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来辽调研评估医保DIP付费改革试点工作
国家医保局来辽调研评估医保DIP付费改革试点工作
本报讯(记者 于芯)7月22日,国家医保局评估组来我市开展医保DIP试点交叉调研评估工作,并召开调研评估动员会。副市长康忠贵主持会议,国家医保局评估组组长岳军作动员讲话。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及全市DIP支付方式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县(区)医疗保障局负责同志,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代表参加相关活动。
评估组一行对辽源医保DIP付费改革国家试点做法及成效予以肯定。岳军指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开展医保DIP试点工作,是各地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增强人民群众福祉的重要举措。此次来辽源开展实际付费评估工作,重点是了解掌握试点城市组织领导、对标对表、细化举措、工作推进等情况。同时,开展省际交流,有利于各地取长补短、加快工作节奏、促进平衡发展,确保2021年底前全部试点城市实现实际付费。
岳军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正确理解评估工作,及时对照工作安排,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按照评估手册要求,明确具体任务和责任部门,确保评估工作质量。要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完成评估任务,做到系统全面、突出重点、科学严谨、实事求是。要深入剖析评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原因,结合实际提出真实准确的评估意见,进一步营造良好评估环境。要聚焦任务目标,加强技术支撑和经办管理,完善试点配套政策和基础数据管理。
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同志向评估组汇报了我市DIP试点工作进展情况。2020年,我市被国家确定为首批DIP试点城市以来,严格按照国家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医保局DIP技术指导组和省医保局的精心指导下,聚焦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规范管理措施,先后完成了工作方案制定、配套细则出台、信息平台搭建、编码统一、强化病案数据管理和费用测算等工作,初步达到了《国家DIP技术规范》要求和试运行的基本标准,已经做好了DIP实际付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等有关同志分别向评估组汇报了医保DIP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评估组专家就我市开展支付方式改革DIP试点相关工作进行现场提问。随后,调研评估组一行深入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市中心医院,通过座谈、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医保管理、医保结算、医疗机构对接等相关工作进行了细致科学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