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不文明行为 共创文明城市形象

整治不文明行为 共创文明城市形象
本报记者 徐楠

    7月12日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龙山大队工作人员对人民广场上有不文明行为的人员进行劝离。本报记者 吴培民 摄


    文明城市是一张亮丽的城市名片,既展现着一个城市的良好面貌,又代表着每一个市民的文明形象。然而,乱丢垃圾、踩踏草坪、占道经商、乱贴乱挂等不文明行为不仅损害了城市文明形象,更给市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7月12日傍晚,记者随市城管执法人员在人民广场例行检查时发现,部分市民踩踏草坪、摇树摘果、乱扔垃圾、广场内骑自行车、不牵狗绳遛狗、宠物随意便溺等现象时有发生,不仅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影响市民行走,还有损城市文明形象。“随着城市建设不断进步,市民对焕然一新的变化看在眼里、喜在心上。而文明、有序、安全地进行健康活动,需要市民提高文明素养,坚决抵制不文明行为,也对执法者提出更加细化的要求。我们对广场和景观带等区域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管,早发现、早制止、多劝导,温和劝阻轻微不文明行为,严肃处罚破坏公共设施和公共资源的行为,持续加强市民爱护公物的观念。”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龙山大队机动中队副队长杨晓刚说。
    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我们想做文明城市的受益者,前提是要做文明城市的创造者。创造和谐、宜居、美丽、文明的城市环境是每一位城市管理者的初心和使命,更需要生活在城市中的每一位市民的自觉参与和勇于担当。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携手同行,承担起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为建设更加美好的家园、创建文明城市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