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团走进市级机关开展宣讲活动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团走进市级机关开展宣讲活动


    本报讯(记者 宋建立 焦红梅 吴培民 王彦雨)为全面落实全国、全省“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活动要求、提高全市领导干部法纪意识、有力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织市直政法部门主要领导组成宣讲团,走进党政机关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暨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活动。近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段于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吉山,市司法局局长慈向东,分别为市委、市政府部分部门党政领导干部作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题宣讲。
    每场宣讲会上,宣讲团从“三个规定”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深刻理解“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如何落实“三个规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并通过讲解有关典型案例进一步阐述了违反“三个规定”对司法公信力、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造成的重大影响,呼吁党政机关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带头维护司法权威,全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通过聆听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宣讲,广大领导干部深感受益匪浅,进一步加深了对“三个规定”重要性、必要性的理解,也深刻认识到落实好“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市委宣传部干部孙绍华表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遵守宪法法律,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不妨碍司法公正,全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市审计局干部韩冬说:“‘三个规定’作为保障政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会自觉遵守‘三个规定’、维护司法权威,为营造支持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贡献力量。”
    活动还组织被宣讲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签订了《辽源市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