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暨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会议

我市召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暨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会议


    本报讯(记者 王茵 夏景明)为提高全市领导干部法纪意识、有力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6月8日下午,我市召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暨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会议。市委书记、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柴伟主持会议,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四指导组组长梁翠芬向市、县(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党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作“三个规定”专题宣讲和辅导。
    梁翠芬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为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党中央部署了一系列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其中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围绕“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政策界限,梁翠芬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为我市落实执行“三个规定”明确了方法路径。
    梁翠芬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执行“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认识到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定的必然要求、是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具体要求、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重要保证。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司法处理,不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共同为法治辽源建设作出努力。
    柴伟在总结讲话中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研学“三个规定”,认真组织好大宣讲和公开承诺,确保无死角、全覆盖。要抓住关键少数,带头遵守“三个规定”,主动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以实际行动支持政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全市形成各级干部严格执行、政法干警自觉遵守、纪检监察机关从严监督、社会公众共同维护“三个规定”的良好局面。
    会议采取视频会议形式进行。全市副市级以上领导,龙山区、西安区区级领导及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并在现场签订《辽源市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东丰县、东辽县设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