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本报讯(记者 李及肃)5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时光带领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环委委员、市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政府、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的专项工作汇报,并与部分物业企业负责人、业主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听取各方面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组指出,物业管理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关系着广大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出台,对规范我市住宅物业监督管理、优化人居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开拓思路、勇于探索,积极推进《条例》落地落实。检查组强调,要加强《条例》的普法宣传,拓展宣传途径、注重培训实效,推动《条例》入家入户、入脑入心。要让物业公司和业主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以便双方更好地配合。要进一步健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完善业主委员会,切实强化行业监管,全面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要抓协调执法,对占用消防通道、小区停车不规范、占用楼道等问题加大解决力度,着力化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纠纷突出的热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要加大部门协作,提升工作合力,依法抓实物业管理各项工作,有序推动我市物业管理与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