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名农民工的工资要回来了
16名农民工的工资要回来了
本报记者 李及肃 摄影报道
拖欠的薪金到手了。
近期,东辽县人民检察院采取有力举措,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结合检察职能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尤其是强调在个案上,着实体现化解矛盾、服务高质量发展和促进公平正义的新时代检察担当。
5月11日,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涉案嫌疑人长期拖欠16名农民工工资,经东辽县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支付后仍拒不支付,东辽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提请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该院第一检察部办案检察官认真阅卷并详细调查了解后,认为此案从犯罪嫌疑人一方考虑涉及其经营企业的未来发展问题,从被害人一方考虑涉及农民工作为困难群体的民生保障问题,尤其是部分农民工家境困难,甚至有急等工资为子女交付学费的情况。一纸文书作出决定虽然容易,但是如何落实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如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促使案件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是一个十分值得深入考虑的问题。为此,主办检察官没有直接作出决定,而是将案件情况和自己的想法汇报院领导。听取汇报后,东辽县人民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并组织人员对案件进行全面深入的研讨,提出具体有效的矛盾化解措施,通过进一步对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释法说理和政策引导,最终形成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案,即由犯罪嫌疑人家属为其垫付所欠工资,同时取得被害人一方的谅解,检察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5月15日,经办案检察官主持,在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的基础上,犯罪嫌疑人家属代为偿还所拖欠工资,16名农民工均表示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东辽县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护企安商活动、在司法理念和个案处理上把“5+10”变成“务+实”的具体体现,也是该院结合检察职权扎实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现实缩影,尤其是在看似复杂冲突的问题中,理出了一个案结、事了、政和的有效路径,切实用担当作为全面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司法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