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新法规速递

5月新法规速递


    ※向骗保行为“亮剑”
    5月1日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正式施行。
    如果个人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采取将本人的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利用享受医保待遇的机会专卖药品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将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非法集资损失参与人自行承担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在非法集资中获得的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经济利益等均属于资金清退范围。清退过程应当接受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监督。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直播带货”视频至少保存3年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网络交易新业态的经营者应以显著方式展示商品或者服务及其实际经营主体、售后服务等信息,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直播服务提供者将网络交易活动的直播视频自直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3年。




    ※个人信息处理须先取得用户同意
    《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特别指出13类App无须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务,包括网络直播类、在线影音类、短视频类、新闻资讯类、运动健身类、实用工具类等。




    ※化妆品名称不得随意改变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规范化妆品备案秩序,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改变产品名称,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不得随意改变功效宣称;因原料来源改变等原因导致产品配方发生微小变化的情形,允许予以备案更新。




    ※遛狗不牵绳违法
    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 
    
    辽源市普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