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领导调研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市政协领导调研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本报讯(记者 于芯)为进一步了解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际情况,查找问题短板、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4月20日至21日,市政协副主席兰刚带领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部分委员,对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段于建和市政府相关领导及各县(区)政协主席、分管副县(区)长分别参加了调研。
    调研期间,兰刚一行深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龙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北寿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工农乡大良村公共法律服务室,西安区仙城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灯塔镇新力村公共法律服务室,东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御水丹堤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和拉拉河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东辽县渭津镇年丰村公共法律服务室、渭津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东辽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社区矫正中心等地,实地查看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网络平台、热线平台等作用发挥情况,与工作人员深入细致交流,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并与部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及群众代表进行座谈,详细了解各项公共法律服务业务的开展情况。
    随后,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总体情况的汇报。各政协委员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就如何提高我市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兰刚对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注重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把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生动实践,以更强合力、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奋力开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局面,为加快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律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