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东辽县委第八轮巡察完成进驻

十二届东辽县委第八轮巡察完成进驻


    本报讯 经县委批准,十二届东辽县委第八轮巡察派出1个常规巡察组对县商务局、县医保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政数局4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派出1个专题巡察组对县供销合作社开展专题巡察。
    4月15日至16日,各巡察组分别进驻5个被巡察单位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议。会上,县委各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通报了巡察任务、总体安排,并对配合县委巡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各巡察组组长在动员会上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巡察监督的重大意义,主动自觉接受监督,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要深刻理解巡察监督是促进履行职能责任、督促做到“两个维护”,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举措,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巡察、更多地支持巡察、更深地参与巡察。县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责和“三定”规定,深入实施巡察监督。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综合运用“12+N”种监督方式,提高巡察监督成效。被巡察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要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担当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接受巡察组监督检查,积极支持配合县委巡察组工作,坚决完成好县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认真贯彻落实《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诚恳接受监督检查,全面如实反映情况,要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把全力配合做好巡察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为巡察组实施监督创造良好条件,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为动力,推动重点工作再上新台阶。




十二届东辽县委第八轮巡察各巡察组任务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