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
PDF版
返回首页
版面导航
辽源新闻
综合·广告
专刊
广告
往期回顾
《辽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作者: 时间:2021-03-30 字体【
小
中
大
】
《辽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十一)减少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各类污染物排放,不违反规定倾倒、丢弃垃圾;
(十二)保护河湖和生态湿地,保持河湖等水体清洁,不在河岸堆放杂物、乱搭乱建;
(十三)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四)
< 上一篇
下一篇 >
Copyright © 2013-2014 辽源日报在线读报 read.0437.com 版权所有.
吉ICP备13002594号 Powered by
http://read.0437.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