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告知书

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告知书


    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工作的有关要求,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根据辽源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健委、税务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和支付上限的通知》(辽医保联[2020]11号)文件精神,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积极主动缴纳2021年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
    一、缴费范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缴费标准:2021年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每人180元。 
    三、缴费时间: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在此期间,缴纳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不按时缴费,不享受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医院3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1000元,跨统筹区域外地就医的起付标准统一为1000元。
    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内支付上限:7万元。
    六、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上限:22万元。
    七、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支付比例:7万元以下为85%(含7万元),7万元以上至15万元为90%(含15万元),15万元以上至22万元为95%(含22万元)。
    八、缴费方式和渠道
    (一)参保单位集体缴纳大额医疗保险依托现有税务平台缴费渠道不变。
    (二)破产改制等企业(含市直管理的矿务局退休人员)、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缴费渠道发生变化,即上述人员以个人身份缴费的,可采取以下方式缴费:
    1.微信线上缴费。参保人员通过扫描缴费专用二维码或微信搜索“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点击“我要缴费”,填入身份证号码及姓名,选择对应的“大额补充基本医疗保险”,确认缴费年度进行缴费,并通过小程序“订单”确认缴费成功。微信线上缴费不受地域和营业时间限制,可轻松完成缴费,能为自己和他人缴费。
    2.银行柜面缴费。目前,我市已开通缴费业务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吉林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交通银行,可就近到任意银行网点直接办理缴费。
    3.POS机刷卡缴费。缴费人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前往当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通过POS机刷卡缴费。
    市医保局咨询电话:0437-3291935  0437-3291916   
    市税务局咨询电话(缴费咨询):0437-5217118
    中国人民财险辽源分公司咨询电话:0437-3229684   0437-3291953
    辽源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