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 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

3月22日:第二十九届“世界水日” 3月22日—28日为第三十四届“中国水周”
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 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


市水利局联合市工信局、市城管执法局
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

    3月22日,市水利局联合市工信局、市城管执法局在人民大街集中开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主题宣传活动。 本报记者 刘鹰 摄


    2021年3月22日为第二十九届“世界水日”,3月22日—28日为第三十四届“中国水周”。今年“中国水周”主题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
    围绕今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主题,3月22日上午,市水利局联合市工信局、市城管执法局在人民大街集中开展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50余名工作人员,通过设立咨询台、制作展板、发放节水法律法规手册、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节约用水、建设节水型社会、水土保持建设等方面的知识。活动期间,展出宣传板报20块、发放宣传袋500个、发放宣传画及手册4000余份、散发宣传单1000余张。
    同时,活动还通过《辽源日报》、辽源广播电视台、“吉D微风”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开展宣传,营造氛围,努力增强公众的水忧患意识和节约用水理念,提高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意识。
    通过深入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普及了水知识,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我市水资源短缺现状,推动形成全社会节约用水习惯,营造节水、惜水、爱水的良好氛围。
    (水利宣)




“河长制”相关知识


    什么是“河长制”:“河长制”即由全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的制度。
    “河长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二是加强执法监管;三是加强水环境治理;四是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五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六是加强水生态修复。 
    “河长制”推行的意义: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战略,也是加强中国河湖管理保护、保障中国国家水安全的重要举措;二是落实发展绿色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三是解决中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
    河长组织形式: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
    我市河长组织形式:东辽河、伊通河设省级河长,实行省、市、县(区)、乡镇(社区)、村五级河长;其他跨市、跨县(区)河湖设市、县(区)、乡镇(社区)、村四级河长,不跨县(区)河湖设县(区)、乡镇(社区)、村三级河长。
    群众如何参与“河长制”工作: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河长制”工作中来,各县(区)河长办按要求在每条河流的显著位置设置了“河长制”公示牌。群众发现围垦湖泊、非法采砂、河道内垃圾堆放等河道四乱问题可以拨打举报监督电话或发送信息到举报邮箱,并可监督问题整改。




我市水土保持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这为水土保持事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全面推进新时期我市水土保持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咨询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辽源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规划近期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有序推进预防保护,重点防治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8平方千米。远期目标任务是:到2030年,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实现全面预防保护,重点防治地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累计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19平方千米,水土流失面积和侵蚀强度大幅下降,侵蚀沟发展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水土流失治理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林草植被得到全面保护与恢复,输入江河湖库的泥沙明显减少;建成完善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综合监管体系,实现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和信息化动态监管,水土流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