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公安机关集中开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宣传活动

辽源公安机关集中开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宣传活动


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得到众多市民积极参与。


    本报讯(记者 刘鹰)3月15日,第38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市公安局组织各县公安局、各分局集中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消费权益。
    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主题,在平安广场利用展板、图片和实物,集中展示了过去一年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行为取得的丰硕成果。同时,采取传统手段和现代媒体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实物与图片相结合、现场咨询与法律宣讲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各县公安局、各分局也在同一时间,采取在辖区商场、店铺等LED屏幕滚动播放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内容,以及深入大型商业街、集市发放倡议书、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市民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畅通市场消费的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
    据了解,去年以来,市公安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针对辖区内食药、环保、知识产权方面突出问题,精准施策、重拳出击,深入开展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共破获食药环犯罪案件8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27人,涉案总价值达9亿余元,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