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维权搜集证据要当先

农民工“讨薪”维权搜集证据要当先
任翠屏 本报记者 李及肃


    春节过后,正是农民工务工高峰期,每年都有农民工因拖欠薪金的维权事件。因此,记者给农民工兄弟提个醒儿:平时要注意搜集证据,以备权益受到侵害时能依法维权。
    农民工维权中心在历年农民工维权工作中总结出造成农民工“讨薪”维权难的原因有三:一是投诉不能提供欠薪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欠薪。有的农民工赚钱心切,见到活儿就干,不管合同签不签;有的惧怕失业,暂不给钱也干,不管工资欠不欠;有的碍于情面,委屈着也干,不管工时算不算。二是投诉主体不对或不能理清层级关系。在建筑行业中,农民工被欠薪时,多是清包工个人打“白条”,主体难考证;企业跨地域施工,多是外地单位,全称地址难查明;工程违法层层转包,多是来回“倒手”,承包关系难理清。三是投诉渠道不对或投诉内容混淆。投诉案件超时效,各部门均不能立案;工程质量起纠纷,劳动部门一筹莫展;履行合同出现违约,只能由法院研判。上述原因致使农民工讨薪维权难上加难。
    当前,我市在着力打造“无欠薪城市”,对恶意欠薪者“打重板子”,虽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有上述原因存在,农民工“辛苦付出”变成“空口无凭”,使农民工维权部门爱莫能助。为防患于未然,应将维权意识前置:一是订合同、立字据,签字画押是根本。二是勤请示、常汇报,工作质量是前提。三是分节点、按阶段,把握验收是重点。四是多收集、重整理,保留资料是关键。五是学法规、修内功,掌握政策是手段。只有这样,把搜集整理证据放在平时,形成有效证据链,农民工讨薪维权才能有理、有据、有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