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保留、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为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确认。经认真研究和反复论证,并经2013年7月26日市政府七届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市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323项,其中:原项目保留255项,承接放权的行政审批项目68项。减少审批项目354项,其中:取消36项,暂停执行88项,下放16项,合并98项,调整为其他行政行为116项。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和管理方式转变的调整工作,防止出现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现象。对继续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各部门要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附件:1. 确认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2. 确认承接放权的行政审批项目
3. 确认取消的项目
4. 确认暂停执行的项目
5. 确认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
6. 确认合并的项目
7. 确认调整为其他行政行为的项目
辽源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7日
为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按照省政府安排部署,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确认。经认真研究和反复论证,并经2013年7月26日市政府七届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市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323项,其中:原项目保留255项,承接放权的行政审批项目68项。减少审批项目354项,其中:取消36项,暂停执行88项,下放16项,合并98项,调整为其他行政行为116项。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和管理方式转变的调整工作,防止出现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现象。对继续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各部门要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
附件:1. 确认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2. 确认承接放权的行政审批项目
3. 确认取消的项目
4. 确认暂停执行的项目
5. 确认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
6. 确认合并的项目
7. 确认调整为其他行政行为的项目
辽源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