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

    本报讯  为推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入开展,市地税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地税局关于开展《便民服务春风行动实施方案》下发后,市地税局在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学习并传达各项工作的安排,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以推行“首问责任制”为抓手,努力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多头跑、反复找”等问题,切实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同时,还通过召开座谈会、动员会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转变工作作风、更新服务理念、克服畏难情绪,自觉增强推行“首问责任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市地税局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研究并制定《辽源市地方税务局首问责任制度》及实施细则,明确“首问责任制”的实施方法、信息反馈、检查考核与总结奖惩等环节,打造“过程可监控、结果可量化、责任可追溯”的良性工作机制。同时,抽调业务骨干,利用较短时间完善岗责体系,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杜绝漏岗漏责。此外,还将新制定的“首问责任制”通过门户网站、宣传栏、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QQ群和微博微信等方式予以公示,向纳税人作出“有问必答,有求必应”的承诺。
    推行“首问责任制”,对“首问责任人”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市地税局将岗责体系编印成册印发全系统干部职工,并利用周末“大课堂”学习、兼职教师辅导等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和政务礼仪,做到人人知晓岗位职责,个个可以回答纳税人问题,努力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同时,在办税服务厅设有咨询辅导区,选派政治素质好、经验丰富、熟悉各项业务流程的骨干人员,强化“首问责任制”前置服务。
    市地税局强化考核制度,制定了考核细则。“首问责任人”一旦违反工作纪律,出现纳税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而发生二次投诉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还建立了“首问责任制”台账,对每位来电来访纳税人反映的问题进行登记,以纳税人满意程度作为考核的标准,使首问责任机制更加全面、科学。同时,坚持工作数量与质量相结合、“内考与外评”相结合、业务水平与服务态度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增强地税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确保“首问责任制”有效落实。 (于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