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近期,我省相继出现公共场所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复杂。为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减少人员聚集流动,暂停部分场所和非必要聚集活动
1.暂时关停下列场所:歌舞厅、棋牌室、网吧、洗浴、酒吧等公众娱乐休闲场所,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场所。
2.暂时停止举办下列人员聚集性活动:各类文艺演出、灯会、庙会等聚集式文化活动,各种聚集式营销活动,各类校外教育、劳动技能培训,大型团拜、慰问、联欢、表彰、聚餐等。
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加强重点场所和重点活动的管控
1.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理发店等必要经营场所,要加强人员数量管控,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公共区域消毒等防控措施,从严管控。
2.餐饮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保持就餐距离,推荐使用公筷公勺,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工作人员要严格洗手消毒,全程佩戴口罩。
3.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加强入住登记,严格落实测温扫码,谢绝不佩戴口罩、不配合检查的顾客进店。
4.公共交通运营场所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合理调整运营班次,减少等待排队时间,降低乘车人员密度。
5.对婚丧嫁娶等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在家吃年夜饭。
6.公共场所要按相关规定每日完成消杀和通风,清理卫生死角,做好保洁工作,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有发烧感冒症状不得上岗。
辽源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