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药品质量 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保障药品质量 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创建“药品经营规范化管理示范店”工作交流会
本报讯(记者 徐楠)12月10日,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创建“药品经营规范化管理示范店”工作经验交流会。会上宣读了《关于授予“东辽医药一部”等单位“药品经营规范化管理示范店”称号的决定》,获得2020年度“药品经营规范化管理示范店”称号的企业代表进行经验交流。辽源市百年红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作表态发言,表示公司将充分总结、巩固成果,以获得“示范店”称号的门店为标杆和榜样,以“示范店”创建标准来规范经营所有门店,全力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水平,计划明年完成6家“示范店”的创建工作,为营造全市药品规范经营的良好环境“添砖加瓦”,为百姓“科学用药、安全用药”提供服务。
据悉,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宣传贯彻《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弘扬守法经营、公平竞争、优质服务的行业正气,保障药品质量,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创新开展“药品经营规范化管理示范店”创建活动。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制定符合实际的创建方案;通过下发文件、培训、走访等广泛宣传创建工作,引导全市药品经营单位积极参加创建活动。申报采取自愿原则,由市场监管人员深入申报单位进行具体指导和考评验收,对评定合格、拟定为“示范店”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公示,公示期满,由市市场监管局授予本年度“药品经营规范化管理示范店”称号,并颁发牌匾。考评中,东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一部、辽源市百年红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红星药店旗舰店、吉林大药房药业有限公司辽源山语城连锁店、辽源市龙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分部、国大益和大药房吉林有限公司辽源市紫御连锁店、北京同仁堂北方医药有限公司辽源御峰药店6家企业从200余家经营企业中脱颖而出,获得2020年度辽源市“药品经营规范化管理示范店”称号。
此次创建“示范店”活动,充分展示了参与创建的药品零售企业科学的经营理念、良好的职业素养、规范的管理方式、较高的药学服务水平,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为促进我市药品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市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各药品经营门店店长和药品从业人员参加会议、揭牌仪式及“示范店”现场观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