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三次集体(扩大)学习会举行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三次集体(扩大)学习会举行


    本报讯(记者 于芯)11月26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三次集体(扩大)学习会在市委东二楼会议室举行,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市委副书记韩阳主持会议并讲话。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曹险峰应邀作专题辅导。
    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法典》。《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成果。会上,曹险峰围绕《民法典》的制定历程、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三方面进行了深入详细的讲解,以专业的视角、严密的逻辑和鲜活的案例,深刻系统地对《民法典》进行解读,对《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就深入学习《民法典》,韩阳强调,要深刻认识颁布《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运用《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领会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民法典》,树立法治思维、法治观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做好《民法典》普法工作。认真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化全民普法教育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机制,统筹整合部门资源,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有计划地组织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深入机关、企业、乡村、街道、社区等地,采取以案释法、法治讲座、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宣讲活动,引导群众增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韩阳强调,要真正用好《民法典》,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坚决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各级政府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级司法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监督指导工作和民事检察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形成推进《民法典》实施的强大合力。
    会上,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副市级领导同志,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人民团体、中省直单位部分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党外人士代表240余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