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办税汇聚正能量 春风行动奏响和谐曲

——市地税局全面开展“便民服务春风行动”

    引言:
    春风朝夕起,吹绿日日深。在这草长莺飞、生机勃勃的初春时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地税局部署要求,市地税局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了以“公开执法权力、公开服务项目,整治执法不规范、整治服务不到位”为主要内容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最大限度地规范税务人,唱响便民办税、温暖税户的春之曲。

    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让纳税成本更加降低
    进一步简化表证单书、简化办税流程,取消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审批;取消对办理税务登记(开业、变更、验证和换证)的审核;取消对停业和复业办理税务登记的核准;取消普通发票领购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冠名发票以外的税务发票工本费;发票领购实行免单、当场办结;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首次发票核定事宜可在办税服务厅当场办结;严格执行稽查(检查)准入制度,除举报案件或有其他重大涉税线索外,未列入检查计划、未经单位领导集体批准不得实施检查。
    公开执法权力
    ——让权利运行更加阳光透明
    全面清理全市地税机关行政执法权力事项,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工作。在门户网站公布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推行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制度
    ——让纳税信用体系更加科学完善 
    对不同信用等级纳税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A级以上纳税人给予更多办税便利,对C级、D级纳税人加强纳税评估、税务检查。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告,对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一律评定为C级以下纳税信用等级,列入重点监控对象。
    公开服务项目
    ——让涉税服务更加全面细致
    根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详细列明地税机关在办税服务、税收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日常工作中涉及到的纳税服务项目清单,分别确定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主体、服务范围、服务规范,并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开。同时,要求全体地税干部严格按照清单列举的项目内容开展服务活动,遵守各项服务规范,把应做的纳税服务工作做好、做全、做到位。
    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让纳税人权益得到更多保障
    严格执行个体定额核定集体评议审批制度及个体工商户计算机核税和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继续开展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案例交流活动,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执法文书、加强案卷管理。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和廉政风险内控机制等,加强对税务行政处罚权行使的监督制约。
    推行首问责任制
    ——让纳税咨询更加顺畅有序
    在全市地税系统全员推行首问责任制度,明确首问责任人、办理程序、办理标准、岗位职责、处理方式、沟通协调、后台支撑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政策咨询,一般问题当场答复或当日内答复,疑难问题5个工作日内答复,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提高办税服务效率
    ——让办税服务更加方便快捷
    提速政策服务,需对纳税人发布的政策公告,自文件到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网站向纳税人发布。提速投诉处理,向纳税人提供12366、门户网站、优质服务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等多种投诉渠道,一般案件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复杂案件1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提速业务办理,对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纳税申报、发票领用等业务实行限时办结,简化审核程序,缩短办理时间。提速多元办税,加快推广应用网上办税服务厅、手机报税等系统功能,加强国地税协作,扩大同城通办范围。提速涉税审批,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方式,逐步推行网上审批。

    辽源市地方税务局 辽源日报社联合开展“便民服务春风行动”有奖征文活动启事

    在全国第23个税收宣传月来临之际,市地税局组织开展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办税效率,密切征纳关系,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为切实营造有利于活动开展的良好氛围,市地税局联合辽源日报社举办此次有奖征文活动。
    征文内容
    征文作品须紧扣地税视角,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主题,内容可以涉及组织收入、纳税服务、征收管理、税收执法、队伍建设等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体裁为散文、随想、评论、故事等(不包括诗歌),字数为800字左右,投稿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20日。
    参与方式
    参与此次征文活动的作者可直接向市地税局或所在地地税局投稿,同时提供电子文档;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至lysdfswj@sina.com,标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征文字样。
    投稿要求
    稿件须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投稿人应对所上传的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 凡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归市地税局拥有,用于宣传推介、编辑书籍,不另付稿酬。
    奖励标准
    市地税局与辽源日报社成立有奖征文评选办公室。共设三个奖项,分别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2名,各奖励1000元;二等奖三名,各奖励800元;三等奖五名,各奖励600元。
    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淼 、韩昆雨  联系电话:5031012、5031013      

     辽源市地方税务局
     辽源日报社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