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现场培训会召开
本报讯(记者 赵强)10月16日,全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现场培训会在我市召开。省住建厅厅长孙众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住建厅副厅长柴冠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胡永为参加会前考察,副市长吴波出席会议并致辞。
孙众志强调,各地要坚持走符合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的治理路径。在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要强化规范管理、完善管网配套、稳定达标运行;强化专人维护,加大资金保障,加快工程建设。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方面,要科学确定收运处置模式,进一步完善收运体系、健全运行管护制度。在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方面,要摸清底数,垃圾“清仓见底”,复耕复绿,明确专人管护。
孙众志要求,各地要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多措并举推进工作。要压实主体责任,把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作为“一把手”工作来抓,按照要求时间和标准完成各项工作。要谋划好“十四五”项目,立足本地优势,围绕“绿水青山”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提前做好项目的贮备和谋划工作。要多方筹措资金,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健全投入保障机制。要清单化管理,采取工作“四步法”,把工作落实、落细、落快,并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按照“五个清单”的方式建立台账。要强化督导考核,各地政府要将相关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环保督察重要内容,形成省抽查、市(州)检查、县(市、区)巡查的工作格局,建立定期调度、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的工作机制。要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实时对各项指标进行监测,通过监测数据自查整改,重点对建设规模超大、建设管网不配套、雨污未分流的设施进行监管;要划定管控范围、实时进行巡查,对随意倾倒、堆放、露天焚烧、运输沿线丢弃散落农村生活垃圾以及违法违规形成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吴波代表辽源市委、市政府致辞。他说,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是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辽源将以此次现场会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住建厅工作要求,学习各兄弟市(州)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更新理念、完善措施、健全机制,努力推动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上,东辽县、双辽市、辉南县、公主岭市、九台区、梨树县6个县(市、区)分别作了经验交流。
会前,与会代表实地考察了东辽县安石镇朝阳村、渭津镇污水处理厂,详细了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
省住建厅分管负责同志及有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具体工作人员,各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双阳区、九台区、江源区)政府分管污水、垃圾处理工作负责同志及业务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近200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