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切莫因小失大 得不偿失

做人,切莫因小失大 得不偿失
本报记者 宋建立


    近日,我市一家超市连续几天闭店盘点结账时生肉数量总核对不上,在查看监控未果后寻求警方帮助。经警方调查后发现,竟然是一名女子带着小孩在超市结账时故意藏起生肉,蒙混过关……
    后经警方认定,被告人刘某(化名)在该超市购买物品时,先后4次将生肉藏匿在事先准备好的黑色兜内,共盗生肉价值人民币825元。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化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据相关法律,判处被告人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为了蝇头小利做出不道德行为,不仅身陷囹圄、给自己的人生带来污点,也给家人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更加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被告人居然带着孩子行窃!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一个错误的“示范”给孩子幼小的心灵带来的“阴影”有多大、程度有多深,细思极恐。
    文明人构建文明社会。公民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规定,切忌因一时贪念而触犯法律,更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别落得个因小失大、得不偿失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