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青岛市(返)来辽人员排查管控的通告

关于加强青岛市(返)来辽人员排查管控的通告


    近日,青岛市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提示我们要深刻认识到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抓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9月26日(含)以来,凡是有青岛市旅居史及青岛市胸科医院出入史的(返)来辽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并提供(返)来辽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人员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合做好管控工作。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各乡(镇)街、社区(村屯)要继续加强网格化日常管控,开展青岛(返)来辽人员摸排登记工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随访。
    三、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主动开展内部排查,及时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曾到青岛情况,并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屯)报告;各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主动排查青岛(返)来辽人员,并进行报告。
    四、如非必要,请广大市民近期不要前往青岛。如一定要前往,应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五、建议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会,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市民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中要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辽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