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践行生态文明理念 依法规范生产行为 
全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本报讯(记者 田蓓蕾 吴培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第九巡视组关于规范非煤矿山企业管理的工作要求,9月24日,我市召开全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对全市范围内违规违法开采非煤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瑞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吴波主持会议。
    陈瑞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统一认识,提高思想站位。专项行动是落实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要对整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做好思想准备,依法规范生产行为,公开公正、全面彻底、扎实有效解决问题。要明确分工,厘清职责任务。坚决扛起属地责任,立足监管职责,发挥好统筹牵总作用,做好协调沟通及全程跟踪,确保专项行动高效有序进行。要把握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面、翔实、细致、精准开展摸底排查,将不规范、不合理的问题和现象分门别类,建档立卡;针对违规违法行为,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依法依规严格规范进行清理整治,达到生态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要强化措施,切实履职尽责。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注重发挥源头治理作用,积极组织司法公正、法律咨询等服务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按照部门任务分工,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各项工作。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紧密配合、协调联动,分兵把口、整体推进。要统筹安排,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双月调度”、重点工作包保、与扫黑除恶工作协调联动等机制,确保专项行动有序进行。要遵规守矩,严肃工作纪律。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一视同仁,确保每个问题、每个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吴波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做到亲自挂帅、亲自研究、亲自推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要充分利用法律武器,对矿山开采企业毁林、盗采矿产资源、破坏耕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整治;要严格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跟进、及时报告、及时解决,并强化纪律,严惩徇私舞弊、乱作为、顶风违纪等不良行为;要做好正面引导,通过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矿山治理的必要性、严重性和迫切性,形成思想共识和行动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据了解,此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包括采矿企业无合规审批手续,盗采矿产资源以及超层越界开采等问题;采矿企业越界开采、毁林、破坏植被等问题;采矿企业越界开采、批采不符,非法破坏占用耕地等问题;采矿企业环保手续不全,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扬尘、超标排放、污染环境等问题;采矿企业无安全、消防审批验收,现场安全、消防设备不齐备、不管用等问题;采矿企业虚假提供统计数据,应统未统以及偷税逃税等问题及其他违规违法问题,分为摸底排查、调查处理、设备设施拆除清运、恢复治理、总结验收等五个阶段进行,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至2021年6月30日。
    会议宣读了《辽源市清理整治违规违法开采非煤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各县(区)委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