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东辽县委第七轮常规巡察暨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完成进驻

十二届东辽县委第七轮常规巡察暨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完成进驻


    本报讯 按照东辽县委统一部署,9月14日至16日,两个县委常规巡察组先后进驻县政府办、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等8个被巡察单位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动员会上,各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各被巡察单位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十二届东辽县委第七轮常规巡察正式进驻开展工作。县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于9月10日起,将直接深入县开发区、县政务数字局等16个被巡察单位,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常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县管干部、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干部的问题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以及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县管干部、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干部在推动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优化市场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强化法治保障等方面问题举报,重点是关于平等市场准入、诚信体系建设、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项目审批、政务服务品质、规范监管执法、市场主体司法保障、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举报,将按规定转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县委各巡察组均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和通信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情况和问题。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十二届东辽县委第七轮常规巡察暨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各巡察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