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安思危 牢记使命 全面推动辽源人防高质量发展
居安思危 牢记使命 全面推动辽源人防高质量发展
历史简介
九一八事变——日本蓄意制造并发动的侵华战争
九一八事变(又称奉天事变、柳条湖事件)是日本在中国东北蓄意制造并发动的一场侵华事件,是日本帝国主义企图以武力征服中国的开端。
1931年9月18日夜,在日本关东军安排下,铁道“守备队”炸毁沈阳柳条湖附近日本修筑的南满铁路路轨,却栽赃嫁祸于中国军队。日军以此为借口,炮轰沈阳北大营,是为“九一八事变”。次日,日军侵占沈阳,又陆续侵占了东北三省。1932年2月,东北全境沦陷。此后,日本在中国东北建立了伪满洲国傀儡政权,开始了对东北人民长达14年之久的奴役和殖民统治。
应急准备
吹响规划落实总攻冲锋号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落实人防建设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当前,距离完成人防“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只剩下半年时间,加快推进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十分紧迫。
规划是建设发展路线图。按照人防建设“十三五”规划,2020年,抓重点补短板建体系要取得突破性进展,重点方向人防应急应战能力要有明显提升,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基本健全完善。经过几年的努力,人防建设有了长足发展,我们也必须看到,我们离“十三五”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还有一定的差距,必须聚力攻坚,狠抓落实,坚决完成既定任务。
“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落实规划任务目标已到了决胜阶段,越到最后关头,任务越是艰巨,收官之年又遭遇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防各项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难度更大。在关键冲刺阶段,人防系统干部职工必须坚决克服疫情影响,凝聚迎难而上、决战决胜的强大动力,坚持对标对表,咬定总攻目标,以更大决心、更强毅力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只要我们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扑下身子,狠抓落实,就一定能够如期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打赢规划落实攻坚战!
(转自《中国人民防空》)
统筹疫情防控和人防建设发展
“加强疫情防控这根弦不能松,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要抓紧。”近段时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连续就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人防建设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人防建设发展紧密联系、相互影响。控制疫情是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必须抓紧抓细抓实;加快人防建设事关人防可持续发展,必须有序推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人防建设发展,必须坚持在防控中发展、在发展中防控,两手抓、两手硬。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人防建设,关键要抓好落实。一方面继续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把重点放在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上来,保持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态势。全国人防系统要持续抓好办公场所、人防工程、疏散基地等地的疫情防控,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利用训练基地、疏散基地建设隔离医疗场所,利用多媒体防空警报器等设备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安排干部职工下沉城乡社区等防控阵地,负责人员管控、后勤保障、心理疏导,鼓励人防志愿者投身防控一线,参与物资运送、值班值守、卫生治理等;另一方面,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网上办理、一站式服务”,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工程建设、人防训练等,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海阔心无界,山高人为峰。面对疫情防控和人防建设发展的双重任务,只要我们统筹兼顾、持续用力,继续抓好疫情防控,有序推进人防建设发展,就一定能够战胜这场疫情,也一定能够保持人防发展的良好势头,确保人防“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转自《中国人民防空》)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人防工作由什么机关主管?和平时期为什么要加强人防建设?人民防空经费来源于哪里?
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全国的人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防工作。人防建设是系统工程、百年大计,必须随城市发展而加强建设,做到未雨绸缪、居安思危。人民防空经费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中央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中央预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地方各级预算。
人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哪些人民防空行政审批事项?
人民防空行政审批事项主要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登记审批;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拆除、报废人民防空工程审批;单独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文件审批;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拆除、报废、迁移、改造审批。
组建群众防空组织的作用有哪些?
群众防空组织战时是消除空袭后果的骨干力量,平时协助有关部门担负抢险救灾的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民防空的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建立群众防空组织。群众防空组织战时担负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防火灭火、防疫灭菌、消毒和消除沾染、保障通信联络、抢救人员和抢运物资、维护社会治安等任务,平时应担协助防汛、防震等部门担负抢险救灾任务。
人防工程监管、验收有哪些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部分的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并委托具有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资格的机构具体实施。单建人防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防空地下室竣工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对其防护质量进行专项验收,并对质量合格的出具竣工验收认可文件。建设单位未取得认可文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防空地下室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应当按规定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人防知识
在军地联动中构建防空体系
我国国土防空体系由要地防空、野战防空、人民防空共同构成。三者各有侧重又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地完成防范和抗击敌空中入侵任务,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从任务上看,要地防空主要是保卫国家重要地区、重要目标安全;野战防空主要是保障重兵集团、主要作战部署和作战行动的对空安全;人民防空主要是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城市与重要经济目标的空袭危害。
从力量上看,要地防空作战力量以空军为主,其他军兵种和民兵预备役防空力量配合;野战防空作战力量以野战部队自身的防空力量为主,其他防空力量配合;人民防空力量主要由群众防空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构成。
从手段上看,要地防空、野战防空主要采取积极防空手段,运用飞机、导弹、火炮、电子对抗装备等摧毁和截击敌军空袭兵器;人民防空主要采取被动防护手段,运用防空警报、工程掩蔽、人口疏散、灯火管制、消除空袭后果行动等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
由此可以看出,在国土防空体系之中,要地防空和野战防空担负的是抗击反击任务,是御敌之剑;人民防空担负的是末端防护任务,构成最后一道防线,是护民之盾。
常言道,进攻是最好的防御。要使敌人不敢轻易对我发动空袭,首要的是建设一支空天一体、攻防兼备的强大人民空军,实现不战而屈人之兵——综合运用各种防空武器装备,拒敌空袭兵器于目标之外。然而,无论军队多么强大、防空火力多么猛烈,拦截过程中都可能有“漏网之鱼”——这就需要人民防空筑牢最后一道防线,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撑起保护伞。
由此可见,要地防空、野战防空、人民防空是“三位一体”的联合防空体系,只有密切协同、综合发力,才能真正形成强大巩固的现代国土防空体系、铸就锐不可当的御敌之剑和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
“三位一体”综合发力,前提条件是党、政、军整体联动。按照明晰的指挥权责、规范的指挥编组、高效的指挥流程、完善的指挥体系,组成军地联合防空指挥部,统一指挥要地防空、野战防空、人民防空行动。整体联动利于打通军队与地方的信息链路、指挥链条,将各方各级指挥要素联通起来;利于搞好作战计划与防空袭方案的对接,搞好军队战略预警与人民防空低空预警的承接,搞好防空作战行动与防护救援行动的衔接,最大限度凝聚军地合力。
“三位一体”综合发力,首先要“精准打”。综合运用空军歼击力量、各类防空导弹、各种防空火炮和电子对抗装备,精确打击敌空袭兵力兵器。其次要“综合防”,针对敌多维空间、多种手段综合打击,把防精确打击、防敌特破坏、防恐怖袭击作为核心任务,把防侦察监视、防信息窃密、防网电攻击作为重要行动,把主动防护与被动防护、软防护与硬防护结合起来,坚持未攻先防、小攻大防、全程防护,最大限度提高防护效能。再次要做到“快速消”,准确把握空袭危害复合性特点,对指挥通信、医疗救护、消防治安、防化防疫等人民防空专业队实行模块化编组,按照重点设防、靠前部署、机动配置的原则,完善应急响应机制,确保一旦遭袭,能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展开消除空袭后果行动。
“三位一体”综合发力,还要在“融入、兼用、联合”上下功夫。着力融入军事斗争全局,重点是将人民防空纳入战区联合作战指挥体系,纳入联合防空和城市综合防卫作战体系,在防空大体系中统筹推进人民防空准备。着力提高军民兼用水平,重点城市人防指挥所可以按照党政军联合指挥需要筹划建设,大型人员掩蔽工程可以考虑部队战时隐蔽集结,地铁、隧道等地下交通设施可以考虑部队战时快速隐蔽机动。着力加强军地联合训练,推进人防要素参加军队组织的联合防空演习,并使之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实战实训、联战联训水平,增强军地联合防空能力。
应急准备
市人防办到先锋社区助力社区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活动
市人防办春节前慰问包保贫困户
疫情防控期间,市人防办机关干部协助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市人防办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市人防办组织站前双亿超市地下商场消防演练
市人防办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爱国卫生月劳动
市人防办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市人防办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助力‘创城’”志愿者活动
市人防办全体党员干部到东辽县安石镇朝阳村新农村党建教育基地开展教育培训活动,重温入党誓词
知识链接
人防常识
要地防空
指保卫重要地区、重要目标安全的防空,包括政治经济中心、首脑机关、军事要地、重要工程、工业基地和交通枢纽的防空等。要地的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危、社会安定。
要地防空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出现的。二战中,伦敦、莫斯科等要地防空作战发展为战役规模。战后,朝鲜战争、越南战争和中东战争进一步促进了要地防空的发展,特别是导弹、核武器的发展,扩大了要地防空的作战空域和范围。新中国成立后,为打击国民党和美国飞机的轰炸和窜扰活动,相继在上海等主要城市组织要地防空,以后逐步完善要地防空体系。上世纪60年代以来,飞机、导弹、空间武器成为要地防空的主要对象。
野战防空
也称军队防空,是军队在野战条件下进行有组织的防空斗争。它包含反轰炸、反航空侦察、反空降、反空中袭扰和争夺制空权等作战行动。目的是抗击敌空中袭击,掩护重兵集团、主要作战部署、交通枢纽、军事要地等重要目标的对空安全,保障地面部队作战行动的自由。
野战防空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二战中,空袭的规模日益增大,野战防空成为合同作战的重要组成部分。上世纪50年代以来,由于地空导弹的出现和发展,各国野战防空的能力显著提高,逐步形成高、中、低空,远、中、近程绵密的防空火力网,有力保障了地面军队的作战行动。
人民防空
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军事斗争准备的重要方面,是全民性的防护工作和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其目的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国民经济损失,保存战争潜力,支援长期作战。
1950年10月31日,毛泽东主席批准成立中央人民防空委员会筹委会,周恩来总理担任筹委会主任,标志着新中国人民防空的创立。1997年1月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施行。2016年5月,在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指出:“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是国家战略,是长期战略。”“人民防空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危、事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果。”“要坚持人民防空为人民,铸就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
本版稿件、图片由人防办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