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市管理和公共安全领导小组调度推进会

我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市管理和公共安全领导小组调度推进会


    本报讯(记者 刘鹰 实习生 苏展)8月14日上午,辽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市管理和公共安全领导小组调度推进会在市政府召开。会议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安排部署各成员单位“创城”工作具体任务。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段于建出席会议并讲话。
    段于建指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管理能力、综合竞争实力和持续发展潜力的综合体现,是打造城市形象的良好载体和提升市民素质的有效途径,是推进社会管理的有力抓手。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整体战、攻坚战、持久战。
    段于建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全市“创城”方案要求,合力攻坚做好“大力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工程、加快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工作。公安、城管、住建、交通、应急、民政、市场监管和各区人民政府及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城”工作作为推进全面工作的总抓手,迅速推动“创城”工作进入常态化轨道。
    段于建强调,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站在全市“一盘棋”的高度,按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本职工作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行业创建与社区创建有机结合起来、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主动协调配合,加强统筹推进,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同时,要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各级媒体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和重大举措,对“创城”工作取得的突出效果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不文明行为进行宣传和适度曝光,不断营造出明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以及城市管理和公共安全方面内容的舆论氛围,提高“创城”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度,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创城”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