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我市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本报讯(记者 王茵 夏景明)7月1日,中共辽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总结汇报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一年来的工作,审议通过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
    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柴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李兆宇,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陈瑞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又处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时期,各项工作推进都迫切需要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
    会议强调,要依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严格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切实加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美丽辽源的首要任务,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要加大司法公正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的民事权利,把《民法典》纳入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培训计划,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要抓住关键少数,领导带头宣传、推进,贯彻、实施,确保《民法典》全面有效执行。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治理专项整治工作,依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要扎实做好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聚焦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坚持司法公正、司法为民,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全域普法、全民守法,积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健全机制、建强队伍,为全面依法治市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确保如期完成全面依法治市年度目标任务,为开创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员,委员会各协调小组成员、联系员,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