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河长制工作相关规定典型问题

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河长制工作相关规定典型问题


    本报讯 日前,市纪委监委对4起违反河长制工作相关规定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4起典型问题是:
    东丰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东丰县河长制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杨洪文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0年3月,市河长制联合督查组向东丰县河长制办公室反馈了暗访中发现的51个问题,要求立即传达整改。杨洪文仅向分管县领导报告了情况并安排工作人员通知各乡(镇)整改,未向相关县级河长通报反馈问题,并且在未对各乡(镇)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的情况下,向市河长制办公室报告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毕,导致东丰县存在27个整改不彻底或未整改问题。2020年5月,杨洪文因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东丰县整改不力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丰县沙河镇镇长、党委副书记(小沙河沙河镇段镇级河长)朱辉,东丰县沙河镇沙河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小沙河沙河镇段村级河长)王有和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0年3月,东丰县沙河镇政府接到关于东丰县沙河镇沙河村断桥和二组河道内存在垃圾和积雪的整改通知后,朱辉安排王有和立即整改。王有和临时雇佣村民进行清理,村民将垃圾用沙土掩盖或隐藏至河道附近桥洞内,向王有和报告完成清理,王有和未到现场查验即报告整改完毕。朱辉接到报告后,也未到现场检查,导致虚假整改问题未被及时纠正。2020年5月,王有和因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力,对虚假整改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辉因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虚假整改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辽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东辽县河长制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少鸣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0年3月,市河长制联合督查组向东辽县河长制办公室反馈了暗访中发现的38个问题,要求立即传达整改。刘少鸣未向分管县领导和其他县级河长报告反馈问题,直接安排各乡(镇)进行整改,并且在未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下,向市河长制办公室报告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毕,导致东辽县存在11个整改不彻底、未整改和出现恶化的问题。2020年5月,刘少鸣因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东辽县整改不力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辽县甲山乡党委委员、副乡长(甲山乡小孤山河乡级河长)程海峰、东辽县甲山乡五龙村党支部副书记(甲山乡小孤山河村级河长)刘焱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0年3月,甲山乡政府接到关于甲山乡古榆村三组小孤山河段沿河堆放柴草垛、河道内存在垃圾等3个问题的整改通知后,程海峰安排刘焱进行整改。刘焱对整改工作落实迟缓,接到整改任务近一个月后,仅将沿河堆放的柴草垛搬离,对其余2个问题没有整改,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拍摄其他整洁河道照片作为整改问题现场照片发送给乡政府工作人员。程海峰未到现场监督检查整改情况,并在明知有2个问题尚未整改的情况下,未对刘焱虚假整改问题进行纠正;向东辽县河长制办公室报告整改情况时,只上报搬离柴草垛情况,未上报其余2个问题整改情况。2020年5月,刘焱因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力,对虚假整改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程海峰因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虚假整改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辽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