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案件阶段性办理情况汇报
市委常委会召开2020年第七次会议
听取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案件阶段性办理情况汇报
本报讯(记者 王茵 夏景明)4月28日上午,市委书记柴伟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听取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案件阶段性办理情况汇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组长李大法、副组长顾恩大和总协调人房华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各县(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对反馈问题要逐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目标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将整改责任压实靠紧。要采取边督边改的形式,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和督察组反馈问题在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和整改,对已销号办结的信访案件要积极开展回访复查工作,确保办结案件不发生污染反弹;对未办结的案件加大督察整改力度,确保按照序时完成整改任务;针对重点案件,要制定进度表、路线图,落实部门责任,确保按照序时进度完成整改目标。要建立流域内部上下游之间、区域之间的生态补偿协同机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创建以“三百”工程为载体的生态修复试点城市,编制实施《辽源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总体规划》和《百万亩造林工程专项规划(2019-2023年)》《辽源市生态水系专项规划》《辽源市百万亩良田建设工程专项规划》,统筹生态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推进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建设运营一体化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促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
会议还讨论了“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听取了关于辽源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汇报。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扎实有效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开展,以活动为契机,坚持“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解放思想,在解放思想中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切实解决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的问题。要做好结合、形成合力,解放干部思想观念问题,在遵循主要任务、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聚焦重点问题,结合实际,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有力有序开展。要加强宣传,努力营造浓厚氛围,形成线上线下宣传合力,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转化成为推动辽源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实际成效。
会议强调,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对推进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具有战略性牵引作用。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测评内容,逐条自评、逐项完善、逐件落实,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确保实现定量指标和非定量指标“双达标”,软件指标和硬件指标“双提升”。要树立“在创建中打造品牌、以品牌促进创建”的意识,既要抓好测评体系中的“规定动作”,又结合实际打造具有辽源特色的“自选动作”,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管网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最多只跑一次改革等重点工作,以点促面、连点成线,塑造城市文明之魂、培育城市文明之德。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创建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务必做到精力全面投入、任务全面落实、工作全面到位。强化专项督查、媒体舆论和群众监督,采取明察与暗访、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对各单位任务落实情况察进度、促达标。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