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立行立改 积极处理环保案件
东丰县立行立改 积极处理环保案件
本报讯 4月17日,东丰县接到吉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信访案件1件。举报内容为东丰县体育场北侧,距吉祥花园小区七八十米处有一垃圾坑,用于全县的道路清扫车倾倒垃圾,倾倒时产生扬尘且噪声扰民。
在接到移交案件后,东丰县工作协调组迅速组织研判,开展实地调查。经查,案件举报地点为县内廉租房建设预留地,周边居民在此地开荒产生垃圾;车辆作业水池距离民居200米左右,洗扫车作业时倾倒的是水,没有在此地倾倒垃圾,不存在产生扬尘问题;通过走访附近7家住户,均表示无噪音影响。
4月18日,东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将居民开荒产生的垃圾清理完毕。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维护洗扫车,防止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东丰县工作协调组要求各相关部门从严从实从快办理吉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信访案件,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以此次“回头看”为契机,加大对各行业和各领域生态环境监管力度,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东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