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委提出“六个严禁”进一步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

市纪委市监委提出“六个严禁”进一步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


    本报讯 清明节将至,为防范因集中祭扫发生聚集性疫情,树立文明节俭祭祀新风,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日前,市纪委市监委下发《关于清明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提出“六个严禁”纪律要求。
    “六个严禁”包括: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探亲或游玩等;严禁使用公款进行私人祭祀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借祭扫之名组织安排春游、踏青、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以祭祀为名,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祭扫活动;严禁党员干部上坟点香烛、放鞭炮、烧纸钱等不文明、不安全祭扫行为。
    《通知》指出,要强化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我市《关于清明节期间暂停祭扫活动的通知》要求,带头移风易俗,倡导居家悼念、网络祭祀等勤俭节约、文明环保的祭奠风气,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通知》强调,要强化责任落实,形成监督合力。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对管理范围内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推动文明祭祀化风成俗、成为习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向下属、亲属和子女打招呼、提要求、敲警钟,坚决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拓宽举报渠道、调阅公安视频监控数据、开展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通知》还公布了举报电话:12388。 (辽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