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源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共辽源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0年3月18日中共辽源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辽源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20年3月18日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市纪委委员32人,列席147人。
市委书记柴伟出席全会并作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及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全会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回顾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董福财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完善监督体系、忠诚履职担当,为加快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柴伟同志的讲话,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巴音朝鲁同志在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张忠同志工作报告的部署,充分肯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明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提出具体要求,体现了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站位和使命担当。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联系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2019年,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强化政治监督,“两个维护”坚定有力;深化专项整治,群众利益得到维护;深入纠治“四风”,作风导向更加鲜明;做实监督职责,监督效能不断提升;保持高压态势,惩贪治腐扎实有效;狠抓教育监管,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指出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全会提出,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牢牢坚守初心使命,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大局中思考、谋划、推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着力纠正管党治党不力、组织生活不严肃、搞“圈子文化”“熟人政治”等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时代东北振兴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着力发现纠正打折扣搞变通、等靠要和大而化之等问题。聚焦落实市委中心工作、履行职责使命情况,围绕推进“五大改革”、构建“六大体系”,加强常态监督和专项检查,着力发现纠正官本位思想严重、应付思想和短期行为突出、工作不务实不落实等问题。
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确保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做到精准“打伞破网”。继续抓好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深入整治基层“微腐败”。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问题专项整治,净化融资环境。深入推进违建别墅问题清查专项整治,确保全面彻底完成清查整治任务。开展规划区域征收拆迁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第三,持续深化“三项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和制度机制。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程、履职监督考核等制度,认真落实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监察工作效能。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派驻监督制度机制,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同向发力。促进党内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
第四,聚焦监督职责定位,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日常监督,突出“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督促推动下级党组织完善制度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使“四种形态”运用更加科学合理、有力有效。实施精准规范问责,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做到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对滥用问责、不当问责的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
第五,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向好。一以贯之纠治“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站在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着力纠治官僚主义发号施令、形式主义敷衍应对的问题;持续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从严查处顶风违纪问题,督促制定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护航”行动,加大对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整治力度,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对容错案件一事一议,对诬告陷害行为严厉查处,最大限度保护干部积极性。
第六,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强化巡察政治定位,围绕“三个聚焦”,稳步推进常规巡察,高质量完成七届市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围绕生态环保、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项巡察、联动巡察。强化上下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稳步实现对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全面提高巡察监督质效。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加强巡察成果运用,推动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
第七,深化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持续推进惩腐肃贪,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严肃查处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和整治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金融等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税收领域失职失责、国企领域损公肥私等违纪违法问题。注重强化治本措施,坚持一体推进“三不”理念思路方法,推动重点领域建立健全监督制度机制;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向发力。
第八,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持政治过硬,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带头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能力过硬,强化业务学习和实战练兵,建立专业化人才培养体系,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坚持作风过硬,进一步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纪律过硬,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坚决防治“灯下黑”,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不断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加快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