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医疗保障局多举措助力脱贫攻坚
市医疗保障局多举措助力脱贫攻坚
本报讯 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在压实责任、落实政策、提升服务、扩大宣传、加强监管等方面加大医保扶贫力度,认真解决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突出问题,确保贫困人口治病能报销、大病有保障。
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包保责任制,由市管干部和分管科室各包保一个县(区),对县(区)医保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方位、高频度、大力度的调度指导,对存在问题的县(区)、乡(镇)、村进行挂牌督办。
全力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为全市建档立卡的8523名农村贫困人口建立台账,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做好动态调整和监测,确保不漏一人、不丢一人。
稳定贫困人口待遇保障水平。落实新增财政补助30元和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20元的要求,继续做好对贫困人口的各项医保待遇倾斜支付。
完善贫困人口门诊保障政策。建立健全医保扶贫长效机制,确保“脱贫不脱政策”。提高普通门诊报销额度,并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共用。
积极稳妥分类治理过度医疗保障。坚决纠正个别参保“零缴费”、看病不花钱等过度保障问题,严格落实医保报销90%和80%的比例规定,做到政策可持续,实现医保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及时拨付疫情防控医保费用。疫情防控期间,落实“非必须、不窗口”经办服务模式,经办业务“不见面办理”,阻断疫情传播渠道。确保新冠肺炎确诊患者个人不掏钱、疑似患者医保报销后享受补助,并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
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实现每个县(区)至少有一家医疗机构纳入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减轻贫困人口跑腿、垫资负担。
加强乡、村医保信息平台支撑。保证乡村医疗机构医保账号开通运行正常,对乡村医疗机构上传的费用及时予以结算,不影响贫困人口享受医保待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继续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医保扶贫领域欺诈骗保行为,深化整治医保扶贫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加强医保扶贫宣传培训力度。建立覆盖乡村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微信(QQ)群,实现医保与医疗机构、村医在政策宣传、培训、落实、问题反馈等方面“零距离”互动。
强化医保扶贫作风建设。采取不听汇报、不开座谈会、不预先设定路线,以随机和暗访为主,走乡进村入户见人,务求了解真情况、发现真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推动工作中出实招、在政策落实上求实效,确保医保扶贫政策落地落实。 (医保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