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

2020年东北振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专项中央补助资金发放
我市两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


    本报讯 一直以来,市发改委紧抓国家新一轮振兴东北政策机遇,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全力推进我市重大项目建设。此次补助资金发放,市发改委积极组织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申报符合东北振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专项支持项目。经省和国家审核通过,我市有两个项目获得2020年度东北振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专项中央补助资金365万元。其中,国道集阿公路(G303)辽源过境段改建工程获得255万元、东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辽源浙江(绍兴)产业园项目获得110万元。
    东北振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补助专项支持包括对东北振兴和发展有全局性重要影响的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生态环境等领域重大投资项目(投资10亿元以上)的实施方案、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的编制工作,对我市有关重大项目顺利开展前期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截至目前,我市已争取到7个项目获得前期工作经费专项资金810万元。 (筱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