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我市贯彻实施《气象法》情况

    本报讯(记者  于芯)3月5日下午,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晓波带队,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宝章,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组成的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下简称《气象法》)情况进行检查。市政府副市长吴宏韬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自《气象法》实施以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气象工作法律法规,完善气象工作体系,出台了《辽源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辽源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辽源市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进智慧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投资建设了天气雷达站、基层气象站网、气象灾害应急服务系统、为农服务综合业务平台等系统,有效实现了对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发布监控和灾情信息及时准确预报,为全市“两抗一保”和安全度汛提供了准确、快捷、精细、直通式的气象服务,充分发挥了“消息树”的作用。
    检查组听取了市气象局关于贯彻实施《气象法》情况的汇报,实地检查了市气象局气象台、气象影视制作中心、雷达楼、气象站,详细了解了天气预报制作平台与设备、地面自动观测及发布流程等情况。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在贯彻《气象法》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曲晓波说,全市气象工作成绩突出,系统效能建设有新水平,服务“三农”有新贡献,对外宣传辽源有新亮点。对今后气象工作要继续强化三农服务建设,全面做好三农服务工作,让农民信得过、离不开气象服务;要不断完善气象灾害预警监测和救助体系,增强灾害防御和救助能力;要加快实现气象现代化,提高气象科学化管理,加大地方财政经费投入;要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宣传力度,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宣传好气象法律法规,普及群众的法律知识,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切实提高气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推动全市气象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