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医疗保障局疫情防控期间网上办理业务流程

辽源市医疗保障局疫情防控期间网上办理业务流程


    辽源市医疗保障局为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病毒传播途径,有效防止交叉感染。本着“非必须、不窗口”原则,尽量避免春节假期后参保单位和市民外出聚集办理医保业务,对部分医保业务经办流程进行调整。
    一、已参保单位缴费。可自行在网站打印缴费通知单并到银行办理缴费,如有生病住院着急结算的可以通过QQ、微信、电话先行办理相关业务。
    二、单位新参保办理。用人可将新参保相关资料电子版上传至市医保经办机构专用邮箱,待审核通过后,经办机构即刻办理相关业务,纸质材料待疫情过后补报。
    三、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参保人员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实现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29日。如遇到无法缴费、办理入院登记查询不到缴费记录问题时,可以直接拨打业务咨询服务电话解决。
    四、增减变动业务办理。可向市医保经办机构专用邮箱上传人员增减材料电子版。待审核通过后经办机构即刻办理相关业务。纸质材料待疫情过后补报。
    五、生育待遇申报业务。参保单位可通过微信或电话的方式,与医保经办机构先行联系,报送生育待遇申报材料电子版,医保经办机构先行办理,后续补报相关纸质材料。
    六、转诊转院业务。由我市具备转诊转院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全流程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异地就医业务可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提交电子材料。
    七、急诊住院。取消三个工作日备案登记流程,发生的费用回医保局报销时,依据病历及专家委员会确认是否按急诊予以报销。
    八、门诊慢、特病申请。在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人员涉及的从定点医疗机构发起的门诊慢病申请、特病申请等业务,均由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通过网络、微信或电话等渠道与医保经办机构联系申请办理。
    九、延长费用申报时限。2019年发生的需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的医疗费用,申报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随疫情时间申报时限同时调整)。
    十、社会保障卡激活、故障处理。如需办理社会保障卡(第二代医保卡)激活可到所在社区或者居住地附近的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办理;社会保障卡故障处理业务,可以直接拨打业务咨询电话解决。
    十一、公开咨询电话。
    职工险参保、缴费业务电话:0437-3291935、3291916、3291913。
    城乡居民险业务电话:0437-3291926 3291919 3291936 
    人员增减变动业务电话:0437-3291923 3291927 
    生育待遇业务电话:0437-3291922 3291927 
    费用报销、转诊转院、异地就医和急诊备案电话:0437-3291925 3291920 
    门诊慢病、特病备案电话:0437-3291912 3291939 
    医保卡故障处理电话:0437-3291931、6660621。
    医保经办业务专用邮箱:lysyb_202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