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纪委市监委下发《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强化监督
市纪委市监委下发《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强化监督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日前,市纪委市监委下发《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强化监督的通知》。
《通知》指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是当前头等大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当前,全国面临疫情蔓延的严重形势,我市周边地区均已出现确诊病例,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摆在当前最重要、最突出的位置,主动履职作为,切实扛起监督责任,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践行初心使命、诠释忠诚担当。
《通知》强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要聚焦重点任务,加强对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具体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切实做好排查管控、隔离救治、社会防控、医院防护、物资保障、宣传引导、群防群治工作,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督促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深入防控疫情第一线,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督促推动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教育、文化旅游、公安等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构筑严密防线。要督促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要督促推动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扬担当精神,主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接受党性锻炼和实践检验。要注意方式方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既要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把握好监督检查重点,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又要加强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的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以监督实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
《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畅通线索来源渠道,密切关注媒体报道、群众反映、县(区)和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及信访举报中涉及疫情防控的问题线索,及时受理、优先处置。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执法“四种形态”,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坚决从严查处;对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作风漂浮,消极应付、落实不力、只做表面文章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瞒报、漏报、迟报重要信息,以及失职渎职、挪用救援款物等问题,坚决依纪依法调查处理。
《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纪委监委政治机关的表率作用,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主要领导同志要坚守岗位,加强组织领导,抓好任务落实。要落实自身防控责任,保持高度警惕,认真落实“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办公和留置场所、食堂疫情防控,做好干部职工提醒指导、疫情排查防护等工作。 (辽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