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汽车公司获“全国交通运输文化建设优秀单位”称号
市公共汽车公司获“全国交通运输文化建设优秀单位”称号
本报讯(记者 刘鹰)近日,记者从市交通局获悉,市公共汽车公司在第十四届全国交通运输文化建设高峰现场会上荣获“2019年度全国交通运输文化建设优秀单位”称号。
多年来,市公共汽车公司积极响应“平安交通”的发展理念,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以“四不放过”原则和“以人为本”的激励机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量化细化;下发了《双重预防机制运行管理办法》,并针对车辆充电、用电设备、防火设施、消防制度等,采取“现场+信息平台”的管理手段,确保了“双防”管理在现场落地生根,切实保障安全生产;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演练活动,自主编制《职工手册》《充电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公交驾驶员行车中遇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操作规程》等口袋书,全面提升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将安全文化融入企业安全工作,制定了《公交安全文化建设方案》《安全文化礼仪行为规范》,着力建设安全文化体系,并推出了“四必访、五必谈、六必知”的管理方法,从本质上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市公共汽车公司将继续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严字当头、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精准发力,为辽源公共交通营造安全、稳定、持续向好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