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访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李军
本报记者 张莹莹 夏景明
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李军
“市委七届七次全会对开启辽源高质量发展新征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柴伟书记的讲话站位高远、思路清晰、观点鲜明、措施有力,是引领全市未来发展的行动纲领。深入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李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全力服务企业项目建设,助推辽源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李军表示,要进一步完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检商关系,依法打击监督纠正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恶意延迟诉讼、错误判决裁定等违法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及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12309”“信、访、网、电”四位一体检察服务中心平台,为企业寻求法律咨询提供便利服务。
李军表示,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辽源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继续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管理、保密工作、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上提一级审查督办等工作制度,加大线索核查力度,坚持“破网打伞”,紧盯“打财断血”,积极开展“一案一整治”。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加强从线索受理到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各个环节的法律监督,加大案件办理公开力度,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监督下运行。
李军表示,要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共建辽源山清水秀自然环境。深化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专项打击,突出打击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犯罪,在拆除违章建筑专项行动中,对履职不当的单位进行检察监督;要严厉惩戒经济领域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主动研究经济犯罪的新特点,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联系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农资等部门,共同防范打击食品、药品、假农资方面的犯罪。两级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四个最严”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
要服务农村发展,为乡村全面振兴贡献检察力量。李军表示,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加大脱贫领域违法犯罪惩治力度,围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审批实施等环节强化检察监督。推进精准脱贫与司法救助相结合,解决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问题。坚决惩治脱贫攻坚领域的“蝇贪”“鼠窃”,严厉打击挪用、贪污扶贫资金和物资的“微腐败”,保护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精准脱贫政策落地落实。
李军说:“我们要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本领,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监督能力建设、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做到管思想、管工作、管纪律、管作风同步推进。狠抓廉政建设,从强化教育、管理、监督、惩处入手,防范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发生,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