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本报讯(刘晓 记者 张莹莹)11月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仁主持会议并讲话。
王树仁指出,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贯彻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要求相结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北、视察吉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担当作为务实作风的转变,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优化环境、保障民生。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审执职能,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为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相结合,通过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解决当前法院管理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形成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科学管理体系,释放制度管理的强大功效。
王树仁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做好人民法院审执中心工作相结合,抓好审执第一要务,依法公正高效审理解决各类民商事纠纷,营造稳定、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辽源经济健康平稳发展。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动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巩固深化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坚决维护胜诉方的合法权益。要全面贯彻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激发干警活力,提高审判质效。要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促进审判工作,切实解决人案矛盾。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