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联合激励机制

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联合激励机制


    本报讯(记者 王茵)为进一步加强联合奖惩制度建设,日前,由市政务数字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11个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辽源市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在项目管理、税收服务、融资授信等11个领域实施27项守信联合激励措施。
    该《备忘录》是省内首个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多部门联合激励措施。《备忘录》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要求,也是落实市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重大举措,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营造诚信社会环境具有积极的示范推动作用。
    《备忘录》将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可享受的激励措施从税收服务拓展至投资、金融、商务、环保、社保等多个领域,显著提升了A级纳税信用的“含金量”和纳税信用的社会价值。
    《备忘录》明确每年4月由市信用办将税务局确定的上一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推送各联合激励部门,各部门按照《备忘录》的约定,在各自领域实施联合激励。市信用办、市税务局将对联合激励实施动态管理。
    下一步,市信用办将依照《备忘录》规定,按照国家和省工作要求,继续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推出更多针对守信市场主体的联合激励措施,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发展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